免费发布
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微三云为你设计二手出租模式系统? 电商系统+模式讲解+软件开发服务,微三云商业思维

更新:2023-11-29 17:09 发布者IP:14.135.161.68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微二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9
主体名称:
深圳市微二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DRYJT60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营销运营,获客引流,系统源码,电商运营,引流复购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503室
联系电话
13929266321
微三云麦超
13929266321
商业模式总监,市场总监
微三云麦超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13929266321

产品详细介绍

微三云为你设计二手出租模式系统?    电商系统+模式讲解+软件开发服务,微三云商业思维




前文介绍:

强大的微三云技术支撑

快速升级迭代的微三云系统:

微三云在新的自主研发晶抖云系统底层基础上,lingxian同行推出应用云平台系统,按需选择应用,个性化选择功能应用,分应用收费,赠送底层系统

所有功能, 让客户可以低成本先上线, 随着会员量增大和运营的不同阶段进展再付费一键增加应用功能,无需另外定制,无需重新部署系统,快速

升级迭代平台系统,让会员价值更好的转化和增强用户粘性


                                                                                  二手出租模式+引流复购+裂变营销+互联网模式


   1162750562.jpg

引言:

 你有没有买回来但没怎么用过的商品?你有没有用过几次然后发现不太合适但又害怕卖不出好价钱的商品?有一种商业模式能够解决这些困扰,那就是转转平台的二手出租模式。什么是二手出租模式?二手顾名思义就是别人用过的,你拿来用你就是二手。出租就更简单了,就是将商品租出来给别人使用,但商品所有权还是在原来的主人手里。这种模式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就在于商品可以无限期租借给不同的人使用,长此以往获得的收入必然会超出商品原本的价值。而对于需要某些特定商品但又不需要全新商品的人群来说,二手商品价格低廉,商品质量也有一定保证,对于这类人群来说是非常适合的选择,既能省钱又能得到想要的商品。

 

那么这种二手出租模式到底怎么玩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玩法介绍:

1.在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即可领取红包

2.用户可在平台购物或转卖二手商品

3.用户分享好友也可获取红包收入

4.红包提现没有限制

 

奖励机制:

l 注册红包: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就可以领取转转红包,每24小时奖励一次,红包奖励金额在0.1-1元。

l 分享注册奖励:分享一个好友注册并领取转转红包后,即可提现,成功后随机奖励0.1-1元,并且每天红包奖励金额增加1倍,可增加至100倍。

l 分享购物奖励:分享 100人每天红包收入10-100元。

 

平台如何赚钱:用户入金后将商品出租,平台回收二手产品,再整合以低价出租给工作室、集团、企业等需要的人赚取收入。

用户如何赚钱:通过认证平台的二手商品出租赚取收入;或者直接提货到指定地址。

如何成为代理:认购平台任意产品即可成为平台代理。

 

可认购二手产品举例: 

比如说一个小米智能手环5代,平台给出的认购价为100元,认购天数是30天,平均每日收入10元左右,总收入300元,代理直接分享好友购买,获得/奖励。

比如说一部小米MIX2手机,平台给出的认购价为500元,认购天数是30天,平均每日收入75元左右,总收入2250元,代理直接分享好友购买,获得/奖励。

比如说一部IPHONE8,平台给出的认购价为1000元,认购天数是60天,平均每日收入120元左右,总收入7200元,代理直接分享好友购买,获得/奖励。

又比如说一部华为MATEBOOK笔记本,平台给出的认购价为2000元,认购天数是60天,平均每日收入450元左右,总收入27000元,代理直接分享好友购买,获得15%奖励。

 

  二手出租模式打破了传统商业模式中的买卖交易,通过将商品出租的方式,让商品所有人、商品使用人与平台都可满足自身的需求。商品持有人可以用商品赚钱,商品使用人可以用低价获得使用商品的权利,平台作为中间人为商品所有人提供客源,为商品使用人提供货源,三方在一个平台上各取所需,各自满足。


 如果说2008年是某宝电商的天下,如果说16年是某多多拼团的天下,那么2023年就会是二手出租模式的天下!

 

 小编从事电商行业多年,这些年见过不少平台,玩过不少模式,对行业内的标准与规则早就烂熟于心。以小编这些年的工作经验来看,二手出租模式发展前景光明,具备支撑平台长远发展的条件,其模式特质既适应有经验的老手,也适合白纸一样的新手,是一种不管谁去做都可以做出成绩的模式。小编手里有咨询渠道与合作平台,对模式感兴趣或者想要起盘赚钱的老板都可以向小编留言哦!


581099691.jpg

微三云麦超,微三云营销总监、商业模式总监,商学院院长,首席商业模式策划导师,在软件开/发和商业模式策划行业至今已经超过10年,截止到2023年1月累计亲自服务1557个平台客户,期待能帮你找到合适的软件,合不合作您说了算,我的服务您看结果,期待这次能帮到您!

公司:微三云集团(莞云)

旗下子公司:微三云信息/微三云大数据/莞云/鸿云/商二/商六/莞带/莞链/达丰云

晶抖云(微三云)云平台开放平台开/发者:星电/尾音/云前/超越网络

公司规模:公司经营已超10年,独享整栋5000平方写字楼,年营业额8000万到2个亿,全职员工300人(全职开/发技术180人),服务过百亿级生态模式平台超过30家,服务过上市公司国企超过10家,服务过电商模式创业平台超过20万家。

资质:双软认证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专利30多项,软著300多个

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瑞和路1号松山湖高新技术创新园B座整栋

联系:麦总监(负一层电梯直上504)

备注:加微信免费领取数十位平台操盘手和商学院导师联手整理的《分销商城百亿级平台运营合规方案及推广秘诀2023年版》,来公司需提前门岗报备并享受免费停车,免费梳理设计商业模式,有需要进一步联系,可以关注公众号“微三云信息”咨询任意内容或者直接百度“微三云麦超”即可获得小编联系方式!

微信图片_20231104225054.jpg



微信图片_20231104225105.jpg


扩展阅读:


强大的微三云技术支撑

把项目做得好很不容 易,但是微三云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助力项目团队更容易成功:

微三云投入 6000 多万技术研发费用、花费 5年重做系统底层(相当于安卓系统、苹果系统、鸿蒙系统的底层架构、相当于造车的底盘),并命名

为晶抖云软件应用云平台,



所属分类:中国项目合作网 / 技术合作
微三云为你设计二手出租模式系统? 电商系统+模式讲解+软件开发服务,微三云商业思维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微二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法定代表人麦慧超
注册资本1300
主营产品公司提供微信小程序定制开发、APP定制开发,目前已打造出微信商城分销系统、移动社交分销APP、线下多门店收银系统、城市O2O系统、跨境电商系统、社交电商系统、社区团购系统、拼团系统、区/块/链系统、内容付费直播系统等,行业覆盖新零售解决方案、生鲜电商解决方案、新美业解决方案、同城解决方案、商家联盟解决方案、会员共享跨界盈利解决方案短视频卖货解决方案。直播卖货解决方案,知识付费解决方案,异业联盟解决方案、 百货商超解决方案、农村电商解决方案、智慧养老解决方案、智慧城市解决方案、跨境购物解决方案、 服饰鞋帽解决方案、智慧停车解决方案、智慧货柜解决方案、无人零售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微二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微二云,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经历5年深耕,从4个人发展到如今400人,年软件系统销售额超过2个亿,服务企业商城30万多家。公司主营:专业提供各类创新商业模式设计和新零售微商城/小程序/APP标准系统+个性化定制开发服务现有系统支持功能如下(源码独立部署,支持二次开发及定制服务):云平台自由组合应用分销商城系统:千万订单级别迸发防黑系统底层+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