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出租 土地出租 珠佳房地产投资

2020-07-09 00:35 2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珠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9
主体名称:
东莞市珠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314982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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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东莞市东城区岗贝东城东路星河传说四区玉兰阁10栋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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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小姐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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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审批前需征询民防办、环保局、卫生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住房保障局、的意见,征询同意后由规土局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结时限为8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完成设计扩初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向规土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果园土地出租,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好后,建设单位后续工作是到建交委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土局办理开工复验等准备工作,至此可进行项目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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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企业在城内,该企业要搬到效外,现企业土地由该企业老板搞房地产。请问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合法吗?

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改变土地用途问题。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土地出租,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集体土地出租,报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据土地管理法,经过原批准用地的依法批准,工业用地可以转为商业用地。但企业擅自将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是不合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缴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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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李玥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元
主营产品房地产项目投资合作,销售代理,招商代理,土地中介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代理;有关房地产信息咨询;市场服务管理;物业投资顾问。
公司简介东莞市珠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珠佳地产)是一个志在创造地产佳话的公司,一个以代理和运营为使命的公司,一个与地产开发商联合共赢的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商住复合体、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专业市场、商业街、写字楼、旧城改造、社区商业等多种地产形态的策划顾问、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和运营管理的多方位服务,致力于打造中国地产综合服务商卓越品牌。公司以“创新技巧,提前有效”为服务宗旨,以“精专实战,激扬远航”为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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