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受理范围
湖北省辖区内生产、分装消毒产品的企业。
提供资料(一式二份):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4.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5.生产工艺流程图;
6.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7.质量体系文件;
8.拟生产产品目录;
9.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省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申请——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审查(监督机构现场核查)——决定——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