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财政扶持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个人独资企业能适用吗?

更新:2022-03-21 15:03 发布者IP:60.176.200.145 浏览:2次
发布企业
上海南华亭经济小区服务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5
主体名称:
上海南华亭经济小区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2072947207XB
报价
人民币¥3000.00元每户
关键词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收洼地,财政扶持,招商引资
所在地
奉贤区柘林镇新柘中路16号
手机
15858106917
联系人
蒋俊杰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个体户适用个人独资企业能适用吗?


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附13号公告原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0年2月28日

适用范围开票等实务

1、该政策适用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另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3%,不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除了小规模减免增值税延期,有关小微企业(含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减免政策,还有哪些呢?我们一篇文章给你捋清楚!

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个体户适用个人独资企业能适用吗?

1

增值税中的小微企业政策

条件:

1.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2.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就是增值税上的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实际操作:

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0万元,均自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那么4月份申报增值税时候,直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9行、10、17、18行,如下图。然后保存申报即可。

注意:这里举例的数据都是不含税金额。

2

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型微利企业

需要同时满足下面4项。

对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就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具体来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9〕13号

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分段计算,无需备案,在预缴和汇算清缴通过填写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

所谓分段就是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说明,2019年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如果满足其他的条件,那么企业所得税=100*25%*20%+200*50%*20%=25万元。

3

中央财政发布增值税3%降至1%,降税后各行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率计算
个人独资服务业小规模个人独资税率计算:
l 增值税:500W/1.01*1%=49504.95
l 附加税:49504.95*3%=1485.15
l 所得税:500W/1.01*10%*30%-40500=108014.85
l 合计:159004.95 综合税率:3.18%

个人独资商贸业小规模个人独资计算:
l 增值税:500w/1.01*1%=49504.95
l 附加税:49504.95*3%=1485.15
l 所得税:500W/1.01*5%*20%-10500=39004.95
l 合计:89995.05综合税率:1.8%

4

社保费减免中的中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

满足上述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社保保险费核算分为个人部分和企业承担部分,本次减免的是企业部分。

个人部分一般是税费前工资,所以应发工资前都含了社保费,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候代扣个人部分社保费。

企业部分就是看不到的,这个是按照一定标准计算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

具体我们来看看下图:

个人部分

1.工资的结转

这部分直接按照人力资源部门的工资表入账。工资表如下图,我自己弄的一个简单的,方便写分录,当然企业里面工资条会很细,不同公司设置明细也不同。

这里的应发合计就是公司承担的职工人工成本中个人部分,但是应发合计和职工到手的还有差异,因为公司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按照权责发生制,首先结转成本费用,这里假设全部入管理费用,当然根据职工所属部门会入到其他科目,比如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文章只是简便列示。

借:管理费用-工资(一般科目设置不会那么全面,把各种补贴和加班费金额都放到工资)

管理费用-奖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2.发放工资

发放工资的时候企业要代扣各种保险和个税,这部分通过其他应付款(其他它应收款)、应交税费来先挂,实际支付社保局和税务局的时候截平。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奖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医疗、失业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企业承担部分

1. 社保、公积金成本的结转入账

个人部分的分录我们做完了,那么接下来就来看看企业为职工负担的部分如何列支,社保和公积金都是个人扣一部分,企业补充一部分,具体比例这里不多说,这个都是有规定的,比如公积金一般是个人扣的部分,企业再多缴纳这一部分,比如个人扣100,企业再存100,公积金账户就是200余额。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管理费用-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等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那么这次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实就是这部分。

5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免印花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

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个体户适用个人独资企业能适用吗?

所以,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所属分类:中国项目合作网 / 地区、政府招商引资
财政扶持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个人独资企业能适用吗?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上海南华亭经济小区服务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3日
法定代表人何兴华
注册资本100
登记机关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主营产品招商引资、园区入驻、财政扶持
经营范围招商引资,投资管理,企业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在上海园区入驻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最高50%财政扶持奖励;在上海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享受固定税率;享受最高50%的优惠扶持。上海园区成立于2001年10月,是一所集体所有制经济园区。对于东部沿海和内陆企业来说相比远在新疆的霍尔果斯,更为方便。这里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环境宜人、并于优质企业为邻,适宜公司在此做税收筹划。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